藥包材是由一種或多種材料制成的包裝組件組合而成,藥包材可以按材質、形制和用途進行分類。
按材質分類可分為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陶瓷類、橡膠類和其他類(如紙、干燥劑)等,也可以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材料復合或組合而成(如復合膜、鋁塑組合蓋等)。
常用的塑料類藥包材如藥用低密度聚乙烯滴眼劑瓶、口服固體藥用高密度聚乙烯瓶、聚丙烯輸液瓶等;
常用的玻璃類藥包材有鈉鈣玻璃輸液瓶、低硼硅玻璃安瓶、中硼硅管制注射劑瓶等;
常用的橡膠類藥包材有注射液用氯化丁基橡膠塞、藥用合成聚異戊二烯墊片、口服液體藥用硅橡膠墊片等;
常用的金屬類藥包材如藥用鋁箔、鐵制的清涼油盒。
按用途和形制分類可分為輸液瓶(袋、膜及配件)、安瓶、藥用(注射劑、口服或者外用劑型)瓶(管、蓋)、藥用膠塞、藥用預灌封注射器、藥用滴眼(鼻、耳)劑瓶、藥用硬片(膜)、藥用鋁箔、藥用軟膏管(盒)、藥用噴(氣)霧劑泵(閥門、罐、筒)、藥用干燥劑等。
藥品包裝材料與藥物相容性是指藥品包裝材料與藥物之間發生遷移或吸附等現象,相容性是藥品包裝必須具備的特性之一,藥品包裝材料的質量優劣事關藥品質量,藥品質量控制不能只著眼于終產品,更要注重整個生產過程控制以及藥物制劑中各關鍵要素存在的潛在風險和可能對藥品質量的影響。因此,制藥企業和藥包材生產企業必須考察藥品和包材之間的相容性,確保藥品裝在包裝材料后不會發生遷移、滲透、腐蝕等情況,以保證藥品有效性和穩定性,從而保障國民用藥安全。
一、相關規定及標準
2015版《中國藥典》規定,藥包材與藥物的相容性研究是選擇藥包材的基礎,藥物制劑在選擇藥包材時必須進行藥包材與藥物的相容性研究。
藥包材與藥物的相容性試驗應考慮劑型的風險水平和藥物與藥包材相互作用的可能性(表1),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部分內容:
①藥包材對藥物質量影響的研究,包括藥包材(如印刷物、黏合物、添加劑、殘留單體、小分子化合物以及加工和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分解物等)的提取、遷移研究及提取、遷移研究結果的毒理學評估,藥物與藥包材之間發生反應的可能性,藥物活性成分或功能性輔料被藥包材吸附或吸收的情況和內容物的逸出以及外來物的滲透等;
②藥物對藥包材影響的研究,考察經包裝藥物后藥包材完整性、功能性及質量的變化情況,如玻璃容器的脫片、膠塞變形等;
③包裝制劑后藥物的質量變化(藥物穩定性),包括加速試驗和長期試驗藥品質量的變化情況。
目前,藥包材相容性相關標準為《包裝材料試驗方法.相容性》(《GB/T 16265-2008 》)。
該標準規定了包裝材料相容性的試驗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間的相容性研究:
重型包裝材料與被包裝的金屬、塑料或其他固體材料;
氣相防銹包裝材料與被包裝的金屬;
氣相防銹包裝材料與可熱封的包裝材料;
液態、半液態可剝性塑料、涂料與被保護的金屬與其他固體材料。
二、檢測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確認藥品的包裝組件及成分
藥包材的材料會對藥品的穩定性起到重要作用,也會直接影響用藥的安全性,藥包材常用種類有塑料、玻璃、金屬和橡膠,而塑料類藥包材成分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種類,故而不同種類的藥包材成分材料也不一致,首先確認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組件及成分。
第二步:分析了解包裝組件的部分
藥包材一般的情況下并非是單一的組件,而是多種種類的藥包材相互使用,比如有些注射藥劑所需的藥包材就包括著金屬、玻璃也有可能是塑料,所以我們有必要對藥包材的每一個組件部分進行分析了解。
包裝組件與藥品的接觸方式與接觸條件以及藥包材的整個生產工藝過程,我們都要面面俱到的考察清楚,然后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檢測方。
第三步:提取藥包材重點項目研究
這一步對于藥包材相容性而言十分重要,主要提取研究有處理藥包材樣品,選擇提取溶劑以及確認提取條件等項目,通過以上提取研究可以對其進行鑒別檢測,預測藥包材潛在的可浸出物。
第四步:研究藥品與藥包材的相互作用
藥品與藥包材的相互作用研究是進行藥包材相容性檢測的核心部分,主要是通過遷移實驗和吸附實驗,盡最大可能調試檢測項目的極端條件,包括時間、溫度甚至是對輔料的含量和酸堿度等條件,保障藥品上市后對于運輸、保存、使用等環境下,令藥品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第五步:評估藥包材與藥品的相容性
通過對提取研究和藥包材的相互作用研究下,可以得知藥包材和可提取物、浸出物及吸附效果的信息,有了這些信息可以得知,藥包材是否會對藥效產生影響、對藥材輔料有吸附影響,是否會產生浸出物,從而對藥品質量產生影響,從而得出藥品材與藥品的相容性的風險評價。
當然還有一點我們需要注意:影響藥包材相容性檢測的重點因素有很多,比如藥包材規格大小、類型、處理方式以及藥品性質等,而藥包材在生產過程中也需要進行清洗滅菌處理,這些都是納入了藥包材相容性檢測的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