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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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
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試行),固體廢物定義為: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根據要求,需要對被鑒別物,根據《固體廢物鑒別導則》的規定判斷是否屬于固體危險廢物,說明判定依據,并以報告形式說明判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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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根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系指未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GB 5085鑒別標準和GB5086及GB/T15555鑒別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險特性的工業固體廢物。
注意:GB5086和GB5086.2已經廢止,現行為HJ557;GB5086.1仍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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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按照GB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GB8978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范圍之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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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按照GB5086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濃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圍之外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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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
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二、危險廢物鑒別方案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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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危廢鑒別方案
根據項目固體廢物的產生情況,判定出需要進行鑒定的固體廢物,出具鑒別方案。例如礦山選礦的尾砂、廢石,廢水處理過程的污泥等。
注意:明確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固體廢物,不需要鑒定,直接判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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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依據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5085.7-2007)中規定:固體廢物依據(GB5085.1-GB5085.6)鑒別標準進行鑒別,凡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險特性的,屬于危險廢物。
①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 5085.1—2007);
②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初篩(GB 5085.2—2007);
③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鑒別(GB 5085.3—2007);
④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易燃性鑒別(GB 5085.4—2007);
⑤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反應性鑒別(GB 5085.5—2007);
⑥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2007);
⑦危險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 5085.7—2007)。
三、檢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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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然性鑒別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易然性鑒別GB5085.4-2007》是指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易燃性鑒別。鑒別項目:固體/液體/氣體易然性鑒別。
2
反應性鑒別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反應性鑒別GB 5085.5-2007》是指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反應性鑒別。鑒別項目:氧化性鑒別、爆炸性鑒別、遇水反應性鑒別、有機過氧化性鑒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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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蝕性鑒別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腐蝕性鑒別GB 5085.1-2007》是指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腐蝕性鑒別。鑒別項目:PH值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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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鑒別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急性毒性鑒別GB 5085.2-2007》是指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急性毒性鑒別,鑒別項目:急性經口毒性鑒別、急性經皮毒性鑒別、急性吸入毒性鑒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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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出毒性鑒別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浸出毒性初篩GB 5085.3-2007》是指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浸出性鑒別,鑒別項目:無機元素及化合物鑒別、非揮發性有機物鑒別、揮發性有機物鑒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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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物質含量鑒別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 5085.6-2007》是指任何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的毒性物質含量鑒別,鑒別項目:有機物毒性含量鑒別、無機物毒性含量鑒別。
備注:實際工作中,并非每個特性都需要進行鑒別,而是要根據生產工藝,初步判定是否具有哪有特性,有針對性的進行判定,如毒性和腐蝕性。
四、檢測原理
本方法以硝酸/硫酸混合溶液為浸提劑,模擬廢物在不規范填埋處置、堆存、或經無害化處理后廢物的土地利用時,其中的有害組分在酸性降水的影響下,從廢物中浸出而進入環境的過程。
①浸提劑1#:將質量比為2:1的濃硫酸和濃硝酸混合液加入到試劑水(1L水約2滴混合液)中,使pH為3.20±0.05。該浸提劑用于測定樣品中重金屬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浸出毒性。
②浸提劑2#:試劑水,用于測定氰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的浸出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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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樣方案
被鑒別物的采集方法、采集部位、樣份數,參照《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和《工業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范》(HJ/T 20-1998)采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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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結果判斷
樣品進行檢測后,如果檢測結果超過《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中相應的標準限值的份樣數大于或者等于《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表2中的超標份樣數下限值,即可判定該固體廢物具有該種危險特性。
不屬于危險廢物的固體廢物進入一般固廢屬性鑒別程序。
3
一般固廢鑒定
(1)鑒別方法
以純水為浸提劑,模擬固體廢物在特定場合中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浸瀝,其中的有害組分浸出而進入環境的過程。
(2)結論
不屬于危險廢物的按照GB5086(HJ55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GB8978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且pH值在6~9范圍之內屬于第Ⅰ類固體廢物。
按照GB5086(HJ557)規定方法進行浸出試驗而獲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GB 8978最高允放排放濃度,或者是pH值在6~9范圍之外屬于第Ⅱ類固體廢物。
備注:GB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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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先按照《危險廢物鑒別標準》(GB5085)浸出試驗,判斷是否屬于危廢;再按照《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蕩法》(HJ557)判斷一般工業固廢第Ⅰ類還是第Ⅱ類;浸出試驗任何一種污染物的濃度均未超過GB8978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且PH值在6~9范圍之內屬于Ⅰ類工業固體廢物。浸出液有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污染物濃度超過GB8978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圍之外屬于Ⅱ類工業固體廢物。